電梯設備簡介
1. 結構組成
電梯有機房、轎廂、廳門、井道四個基本部分組成
(1) 機房部分,包括曳引機、限速器、控制柜、電源柜及排風設備;
(2) 轎廂部分,包括轎廂、安全鉗、安全窗、自動開門機、平層裝置、操縱箱等;
(3) 廳門部分,包括廳門、召喚按鈕箱、層樓顯示裝置等;
(4) 井道部分,包括導軌、對重裝置、緩沖器、限速器鋼絲繩張緊裝置、隨行電纜、限位裝置、平衡鏈或平衡繩等 2. 電梯的基本結構
(1) 曳引系統(tǒng)
功能:輸出動力,將電能轉換為機械能,驅動轎廂運行。
組成:電動機、制動器、減速箱、曳引輪、曳引繩及導向輪。
(2) 導向系統(tǒng)
功能:限制轎廂和對重的自由度,控制轎廂和對重必須沿著導軌上下運行。
組成:導軌、導軌架、導靴。
(3) 轎廂系統(tǒng)
功能:是電梯的組成部分。
組成:轎廂架、轎廂體。
(4) 門系統(tǒng)
功能:是確保乘客安全出入廳門和轎門的出入口。
組成:門套、門扇、自動門鎖、轎門以及開門機等。
(5) 重量平衡系統(tǒng)
功能:平衡轎廂的對重之間的重量差。(平衡系數(shù)40%—50%,計算:額定載重×1.7=對重重量)。
組成:對重架、對重塊、補償裝置(超過30米要安裝)。
(6) 電力拖動系統(tǒng)
功能:提供動力對電梯實行速度控制。
組成:曳引電動機、供電系統(tǒng)、電動機調速裝置、速度反饋裝置。
(7) 電氣控制系統(tǒng)
功能:對電梯運行實行操縱和控制。
組成:操縱裝置、樓層顯示器、控制柜、平層裝置等。
(8) 安全保護系統(tǒng)
功能:保證電梯安全使用和正常運行,防止和消除運行中的一切危及人身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。
組成:限速器、安全鉗、緩沖器(機械)、端站保護裝置(電氣)。 3. 電梯的安全保護裝置
(1) 超速(失控)保護裝置——限速器、安全鉗;
(2) 超越上下極限工作位置的保護裝置——強迫減速開關、終端限位開關、終端極限開關;
(3) 撞底(沖頂)保護裝置——緩沖器;
(4) 層門門鎖與轎門電氣聯(lián)鎖裝置,確保在門沒有關閉時電梯不能啟動運行;
(5) 門的安全保護裝置——轎門設置門光電裝置和安全觸板;
(6) 電梯不安全運行防止系統(tǒng)——轎廂超載報警裝置、限速器斷繩開關、選層器斷帶開關等;
(7) 不正常處理系統(tǒng)——機房曳引機的手動盤車工具、自備發(fā)電機以及轎廂安全窗等;
(8) 供電系統(tǒng)斷、錯相保護裝置——相序保護繼電器等;